各盟市國土資源局、內蒙古礦業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、地質礦產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、煤炭地質勘查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、有色地質礦業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,有關礦業權評估機構:
根據《國務院關於印發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7〕29號)和《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〈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管理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綜〔2017〕35號)規定,內蒙古自治區組織制定並已公布了煤、鉛、鋅、銀等21個我區主要優勢礦種市場基準價。剩餘58個礦種市場基準價已由14家中標的礦業權評估機構提交了各礦種市場基準價測算報告,經專家技術論證、並經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務會議研究確定,於2019年1月28日至2月15日,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。公示期間未收到不同意見及修改建議。
現將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同意(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〔2019〕16號)的《內蒙古自治區鎳、釩、鈷等58個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